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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我院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申报的“化学工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授权点已于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为了做好硕士点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工作。
本着双方共同招收、双方均受益的原则;有助于我院科研向纵深发展和培养选择优秀人才为我所用原则。
研究生招收名额确定:
每年研究生各导师提出招生需求和研究生课题,报人事教育部。人事教育部将研究生课题情况报科技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配合由科技部负责组织专家对所报研究生课题进行审查、评定。研究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审定的课题确定研究生导师和招生数量,并报河南科技大学。
考试录取:
报名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负责,严格按国家规定参加统考,复试由我院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选择确定,择优录取。
研究生培养
对研究生培养应制定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学科特点由我院与科技大学联合制定;培养计划由导师制定,报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研究生培养分为课程学习、学位论文两个阶段。
课程学习在河南科技大学进行,教学计划由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安排,我院导师可参与部分专业课的讲授。
对我院所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我院进行。论文的开题审查,中期评定、答辩三个部分由我院与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共同组织。
研究生工作要求及条件
1)课题来源:研究生课题由科技部和导师根据我院科研工作发展规划需求提出,院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纳入院科研项目管理。
2)实验条件:院筹建的标准实验室,配备常用化学实验仪器及设备。
研究生实验原则上在标准实验室进行,如参加课题的也可在研究室的课题组进行。每位研究生拨实验经费2万元,由人事教育部统一管理划拨,研究生的分析测试一般应放在院内进行,发生费用从实验经费中列支。
研究生论文及研究成果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期间的科研成果,属于黎明化工研究院所有,院建立研究生技术档案,包括研究生开题报告、发表文章、论文及原始记录,测试数据等。研究生完成论文后进行归纳整理,报院研究生办公室归档。
研究生对所承担的项目,承担保密义务。如有损害黎明院利益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